交通标志的反光
反光材料的种类及性能: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按其结构的不同可分为透镜埋入型、密封胶囊型、微棱镜型等品种。
反光原理:射向标志面的光线应沿入射光线的反方向返回光源。由于标志位置和车辆行驶条件的不同,用于标志面的反光材料应具有优良的广角性和逆反射性能。在不同入射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表面法线之间的夹角)。不同观测角(汽车前照灯光线与标志反射回驾驶者眼睛的光线间的夹角)的条件下,用于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JT/T 279的规定。
反光材料的应用与选择:
1.各级道路的交通标志原则上均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标志面。
2.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城市主干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一、二、三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及一般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四级以上的反光膜。四、五级反光膜可用于四级公路和交通量很小的其他道路。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曲线段标志,及城市地区的多路交叉路口,宜采用三级以上反光材料。
4.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的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为获得与路侧标志相当的反光效果,宜选用比路侧标志所用反光膜等级为高的反光材料,或把门架标志和悬臂标志上的字符改用反射器。以改善其夜间视认性。在有条件的重要路段,也可采用照明标志。
交通标志的照明
内部照明标志: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
外部照明标志:外部光源照亮标志面的方式。外部照明标志的光源应进行专门设计。照明灯具及其阴影不能影响标志认读。外部光源在标志面上的照度不得有明显不均匀,均匀度(最大照度/最小照度)须在4以下,确保在夜间具有150m的视认距离。外部照明光源不能给路上司机造成眩目。支撑灯具的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照明器件耐久可靠,性能优良,检修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