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牌以确保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为目的,设置时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不同类型的交通标志牌,为道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及时的信息,通过交通标志牌的引导,顺利、快捷的抵达目的地,不发生错向行驶。
交通标牌标志牌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应进行总体布局,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对于重要的信息应给予重复显示的机会。
2、交通标志牌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行动特性,即充分考虑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行动的时间和前置距离。
3、通标志牌应设在车辆行进正面方向最容易看见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道路右侧,中央隔离带,或车行道上方。
4、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种以上标志时,可以安装在一根标志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应避免出现互相矛盾的标志内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干路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会车让行标志应单独设置。
5、标志牌在一根立柱上并设时,应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排列。路侧式标志应尽量减少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45°,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