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对我司提交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V1.0和道路卡口监控系统V1.0著作权认定为原始取得并予以登记,享有全部权利,证书自颁证之日起,这2项系统软件的版权将得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有效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计算机软件经过著作权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企点交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并始终坚持在新技术研发上持续投入,积极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意识,通过对设备改造,技术创新等关键技术领域的不断突破,力争形成以产品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为核心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本次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新添的2项计算机软件开发著作权,意味着企点交通在技术创新工作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更标志着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科技创新水平不断上升和技术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未来,企点交通将继续充分发挥技术领先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创造出更多的原创软件产品、产品专利,并积极开拓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公路交通建设行业。